快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为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
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
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
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其特约评论员评论: 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请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本站讯:2012年2月21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邀请担任其《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某玉申请福田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其女石某美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福田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深圳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深圳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快 讯 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喜 报
热烈祝贺深圳市安邦信电子有限公司诉湛江经济开发区立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在只有增值税发票而其他证据缺失的情况下,第一审成功胜诉。胜诉金额人民币70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喜 报 热烈祝贺《深圳律师网》朱运德律师当选为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 链接平台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小武华南农业大学教授●田阡 中山大学社会学博士
★民事商事诉讼、仲裁法律事务★刑事辩护、会见嫌犯取保候审★离婚析产诉讼、遗嘱遗产继承★房地产开发买卖综合法律事务★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法律事务★公司治理、法律顾问劳动顾问 ★证券期货上市指导、独立董事 ★金融贷款金融债务、保险法务 ★民事财产、商事合同见证业务 ★税务代理、纳税规划合法避税 ★国内国际招标与投标风险防范 ★企业个人资信、员工尽职调查 ★货款、借款、债务等提存业务 ★财产托管、企业托管民事代理 ★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起草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飞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市星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管辖与立案、侦查、审判等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
1.区别在于,管辖是在开始诉讼程序之前对司法机关受理或最初审判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进行的确定,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则是司法机关开始刑事诉讼、调查证据、查核案
2.其联系是:一方面,管辖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必须融合于立案等程序和活动中,才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管辖制度又是合法启动立案、侦查或第一审程序的重要基础,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着相应诉讼活动的运行效率。
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不过,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合而为一,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划分刑事诉讼管辖所依据的主要原则是:(1)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2)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人员的积极性;(3)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4)既要分工明确、又要有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一)立案管辖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
即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在此应当注意两点:
①贪污贿赂犯罪中的行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他罪均为特殊主体。
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第1-2款、第184条第1款)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而是由公安机关管辖(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3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体指《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罪,共34个罪名。
注意:下列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有渎职性质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③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④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刑法》修正案第2条);
⑤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刑法》修正案第2条);
⑥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①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
②非法搜查案(《刑法》第245条);
③刑讯逼供案(《刑法》第247条);
④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
⑤报复陷害案(《刑法》第254条);
⑥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
⑦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
注意:下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①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
②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
③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六部门规定》第1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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